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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未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5-11-08 12:55:37 阅读:2165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委文明办:

    为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改进创新,在总结第一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的基础上,中央文明办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05年10月20日-2006年1月20日。

    二、征集范围

    以地市和地市以下基层地区和单位的活动为主。可以是一个地方、一条战线开展的活动;可以是党政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开展的活动;可以是一个学校、一个社区等单位开展的活动,也可以是基层干部群众自己的新创造。

    三、评选条件

    1、报送的案例要主题突出,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形式生动,创意新颖,真实感人。符合未成年人认知规律,创造并灵活运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尊重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注重双向互动;适应未成年人信息接受渠道的变化,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充分体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要求,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大,深受未成年人欢迎,效果显著。

    2、报送的案例要突出"新"、"实"。要陈述清晰,避免套话,一招一例,每例3000字以内。要说明其产生背景、主要做法、基本成效、推广普及、社会反响等情况。每个地区和部门所申报案例数量不限。

    3、报送的案例应该是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而且现在正在进行着的活动,并具有良好的发展态势。

    四、征集评选办法

    第二届创新案例征集采取网上申报的方法。案例创意实施单位请于2006年1月20日前登录中国精神文明网(网址:http://www.godpp.gov.cn),按照网络提示进行申报。中央文明办对申报的案例进行筛选,提出初选名单,经征求创意实施单位所在省(区、市)或所属部门意见后,上网公布。采取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出"第二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

    联系人:

    侯化生(中国精神文明网) 电话: 010-66012602

    杨立平(中央文明办未成年组) 电话: 010-83083412

 

    中央文明办秘书组
    2005年9月22日

    附:第二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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