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强少年”等先进代表赴榕
参加省庆祝“六一”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少工委:
为隆重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充分展示我省广大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少年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进一步推动少先队事业发展,团省委、省少工委决定开展“少儿手拉手·城乡共和谐”主题庆祝活动。届时,省、市领导及有关厅局领导将出席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设区市从受表彰的农村留守儿童“自强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中选派20名代表赴榕参加主题庆祝活动。其中15名为农村留守儿童“自强少年”代表,5名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及代表团负责人。
2、5月31日下午2:00之前报到,报到地点:福州西湖宾馆清和楼,下午
2:30将召开各代表团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会议。全体代表将参加5月31日晚上及6月1日全天活动,6月2日上午返程。
3、所有少儿代表的差旅、食宿及在榕活动费用由团省委承担。成人代表的住宿费及往返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需包车参会的相关地市,租车费用协商解决,原则上团省委支付单程费用。
4、在6月1日上午主题大队活动开始之前,将请几位少年儿童在休息室陪同省领导,并进行一定的交流。请各设区市推选一位综合素质较高的留守儿童参加,并于5月31日下午集中训练。
5、各代表团要准备一句有地方特色的口号(地方广告和欢迎的话),在主题大队活动小主持人介绍到此地市时,用以回应。
6、各位代表须穿着整洁,少数民族代表着民族服装,少儿代表须佩带红领巾,并各自制一件小礼物(小卡片、小制作)、一张名片(姓名、校名、年龄、联系方式等),用以在主题大队活动中,与结对伙伴相互交换。
此次系列活动是省少工委“六一”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各设区市少工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代表的推选工作,配合做好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障少年儿童代表在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附1:“少儿手拉手·城乡共和谐”——2007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方案
2、参加省庆祝“六一”活动代表信息表
福建省少工委办公室
200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