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

当前位置:首页 >平安校园 >安全资讯

宁德师范附小防汛预案
作者:宁德附小 来源:
发布日期:2006-06-07 09:37:57 阅读:3778次
宁德师范附小防汛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确保我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宁德市教育局「2006」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防汛工作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郭正光
副组长:阮光清、王跃、周文涛
办公室主任:林锐华
组员:陈希英、余养森、魏有佺、林品昌、陈天平、游清铃、杨良春、汤玉玲、黄绍社、黄如美
二、成立防汛抢险队:
队长:林锐华
副队长:郑皓锋 韩品坤
队员:余养森、周文涛、魏有佺、林品昌、陈天平、游清铃、杨良春、黄先斗、陈善、陈煌、郭晓芬、门卫等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的头脑。学校校长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强化组织管理,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
组长:在上级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学校防汛工作。
副组长:根据出现的险情,为组长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组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组长的指令,指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送达抢险学校现场。联系医疗部门,调动医务人员、医疗设备,组成医疗队参加学校抢险救灾工作。联系公安部门维护学校交通秩序,组织师生撤离和转移,负责学校稳定。协调和组织学校灾后迅速恢复教学活动。
成员:在上级和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检查、监督学校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学校的防汛安全;负责检查、监督学校抢险物资的到位,保障供给受灾师生的生活必需品;负责关闭、拆除危房,做好学校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教学活动的指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汛基本常识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汛期安全教育,增强小学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特别要教育学生不到江河湖海、水库边、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山洪及地质灾害地区玩耍,教给学生雨天途中避雨避雷、过河等常识以及遇险时自救求救的方法。
3、建立安全责任制,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各职能部门一岗双责,各处室是具体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学校务必对教师和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情况记载。班级应与家长建立联系制度,了解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要求家长配合做好安全工作,如要求家长接送子女。还要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
4、要加强学校假期管理,强化对校内住宿教师及家属的安全防汛教育,坚决杜绝校内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假期值班护校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上下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必须及时按要求逐级上报。领导必须及时按要求逐级上报。对因工作环节失误,领导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因玩忽职守,错报、漏报、瞒报的严惩安全事故,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汛前总务处要认真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排查,彻底排查险树、险房、险情。对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6、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风大雨,主要领导必须到岗,当发生险情时,协调组织好队伍抢险。
四、防汛预案
1、第一预案
  当收到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台风或强热带风暴或大暴雨的消息后,学校防汛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汇报。做好防汛值班记录,检查学校各部门防汛值班到岗到位情况。
  2、第二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如学校防汛抢险队)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学校有关人员到位、到岗,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第三预案
学校地势较市政府低五、六米,一旦下暴雨,下路队、中路队面临两条溪,可能河水上涨,学生存在被洪水冲走的危险,学生放学不能沿溪行走,存在隐患;上路队往军分区和署前东路都可能存在被镜台山山洪冲走的危险。因此,若遇防汛季节,防汛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务必提高警惕,值日师要及时到岗组织路队,下大雨要禁止学生沿溪行走。抢险队要组织教师沿路指导。确保学生安全。
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学校应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
五、善后处理工作
1、事件调查工作,一般性突发事件,由学校防汛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主要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2、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3、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报请上级部门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4、对在预防、处置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们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宁德师范附小
                                                                                                                           2006.3.25.

    版权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所有 备案号:闽ICP备16026840号-1

    技术支持:福建电信翼商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