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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责任 确保期末、寒假和春节安全
作者:市教育局 来源:
发布日期:2007-01-17 20:32:40 阅读:1456次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2006年,各地各校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不断重视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保持了相对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目前学校安全工作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学校安全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还比较严峻,对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本着对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2006年11月20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已是期末,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喜庆的寒假和春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从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将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力量,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已检查过的要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进行复查。检查的重点是各种安全隐患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各种可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学生宿舍、校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等场所的安全情况和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三、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投入,努力使校内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要求。期末,学校的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繁忙,更要严格日常安全管理,落实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堵塞各种漏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要严密监管人员集中场所,严格管理校内食堂,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在假期要切断关闭场所的用电设施电源,确保避免火灾。要加强对校园、师生员工宿舍、实验室、计算机室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违法犯罪分子伺机破坏,防止盗窃事故的发生。学校组织活动,要对安全工作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周密安排,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四、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在寒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增加学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要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食品卫生、防火、防盗、防骗和预防落水,预防地震等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教育,尤其是要教育好中小学生不要随意玩火、玩电和登高弄险。要告诫未成年学生不要进入“三厅两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同时要加强家校联系,争取家长密切配合,通过告家长书、家校联系卡、家访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确保广大学生过一个安全、健康、有意义的假期。
五、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关键岗位必须要有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各学校和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严格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重大事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否则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预防为主,层层落实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查找和整改不及时,管理不严,报告不及时、监督不到位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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