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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作者:施祖美 来源:
发布日期:2006-10-20 11:33:46 阅读:2610次
严密组织 严格标准
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在全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副厅长 施祖美
(2006年9月19日)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委200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推广各地“平安校园” 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进全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确保全省校园安定稳定,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会议,对全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同志对“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高度重视,除了多次过问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外,还专门为这次会议编辑的典型经验汇编写了序,对全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寄以很高的期望。下面,我受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自我省部署开展“平安校园”活动以来,特别是去年9月在漳州召开的全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现场会以来,全省各级综治、教育、公安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建设 “平安福建”的号召,根据“抓街道带社区、抓乡镇带村居、抓系统带单位”基层创建思路,严格按照《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落实创建“平安校园”各项措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领导重视,建成机制,创建活动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各地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把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各地各校把创建“平安校园”作为事关人才强省,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学校安定稳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头等大事来抓。目前,9个设区市和绝大多数的县(市、区)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绝大多数的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各地各校都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学校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并积极探索,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多种协调联动机制。厦门大学除了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外,全校56个部、处机关单位和学院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学校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福建师大制定了《创建平安校园责任分工明细表》,将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与实施意见一起印发到各有关部门、各学院,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做到工作内容具体,标准分解详细,单位责任明确,检查方法清晰。长泰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指导协调、亲自检查落实,去年来先后召开5次现场会、协调会,专题研究部署、总结交流创建工作,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目前,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直接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具体抓,把“平安校园”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已经形成了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体现了上下联动、系统推动、内外互动的立体效应,为“平安校园”建设的深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发动,深入宣传,不断提高师生参与创建活动的自觉性
为使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家喻户晓,提高师生参与创建活动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地各校都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宁德市通过闽东电视台、《闽东日报》、《宁德晚报》、《平安宁德宣传专刊》、《建设“平安宁德”工作简报》、《闽东教育》、各县(市、区)教育专刊等宣传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扩大影响,营造氛围。厦门市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校园平安行”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先后走进14所大、中、小学,开展了巡回文艺演出等六项主题宣传活动,直接参加活动的师生达5万多人次,警民互动,宣教并举,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法观念和参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积极性。福州市在中小学中开展了“平安福州”知识问卷活动,分发平安福州知识问卷110万册,做到全市每位中小学生人手一册,还编写了《中小学生安全常识》,分发到每位学生手中,使创建平安福州、平安校园工作普及到千家万户。厦门大学、华侨大学、莆田学院、三明学院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宣传教育周活动。他们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广播台、校有线电视台、校内刊物、校园网等传播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交叉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逐步深入人心,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各地各校在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宣传发动的同时,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把法制和安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计划,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加大法制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泉州市开展了全市中小学生法律知识征文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以此提高全市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水平。漳州市组织学生观看预防青少年法制教育电影《为了明天》,在学生中开展“与法同行”征文比赛,举办“远离网吧仪式”签名活动,强化学生的法制教育。南平市在全市开展“学生带法回家”、“小小普法宣传员”、“法律进万家”、“一日一法”等系列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三、建章立制,加大投入,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认真按照《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建省高校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的要求,并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定期分析研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等制度,强化了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门卫管理、防火防盗以及寄宿生管理、要害部位管理、危爆物品管理、外来人口管理、集体活动审批、重大责任事故处置等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畅通了信息传输渠道,严格了信息上报制度,有效地维护了学校的安全稳定。厦门大学仅漳州校区就先后制定了《厦门大学漳州校区校园管理通告》、《厦门大学漳州校区进出校门管理规定》等11项规章制度,推动漳州校区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集美大学将创建平安校园的指标体系融入到《集美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和《防火安全保证书》,与两书一起同创建、同考核。三明学院、龙岩学院将平安校园创建考评结果与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挂钩,对创建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予以一票否决。福建公安专科学校发扬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把创建的各项制度与警务化管理的各项措施紧密结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状。
各地各校进一步强化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组织、人员、经费保障措施,初步形成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厦门市政府专门下文,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成立保卫机构,按每1000学生不低于1人标准配备保卫干部。目前,全市各大学、中专和一级达标校基本设立了保卫机构。长乐市2005年投入约150万元,在全市各中学、中心小学全面配备了门卫人员,其中城区学校和农村完中逐步配备专业保安担任校园门卫和保安工作,同时,还为学校保卫干部全部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解除了学校保卫干部的后顾之忧,稳定了保卫干部队伍。三明市把推行“周末学生班车”,加强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全市有55个乡镇开通“周末学生班车”120条,有11247名学生乘坐,有效地解决了学生回家返校乘车难的问题。福州大学2005年在安全隐患的整改中共投入专款1000多万元,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建设中共投入近200多万元,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华侨大学重视“三防”并举,投入400多万元建成了校园电视监控系统以及防火、防盗报警系统、智能门禁系统等,形成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技防体系。漳州师范学院投入200多万元完善新校区围墙、学生宿舍的防盗网建设,投入近百万元建设门禁及智能电控制系统,投入50多万元安装改造博文楼和达理学生公寓群的监控、报警、巡更系统,投入近20万元设置自行车固定停放架和路面限速、警示设施,给保卫处新购置警用专用小车一部,进一步改善了保卫处的办公条件。福建医科大学新校区仅校园围墙一项就投入150万元,还投入50万元建立立体监控体系,每年还投入30万元雇用保卫人员,有效地保障了“平安校园”建设的开展。
四、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
今年是省政府对教育厅下达学校安全控制目标的第一年。为进一步把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落到实处,省教育厅设立了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核定专项工作经费,制定了《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使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不断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保障体系,并将学校安全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工作状况的基本因素,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同时,以抓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预防溺水和新校区周边治安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狠抓薄弱环节的整改,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来,已组织3次全省性的安全大检查,并适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省,取得较好的成效。泉州市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内部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大排查,尤其是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的检查,登记造卡,确定责任人,及时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报告,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宁德市建立了学校安全事故隐患台帐制度,对其中安全隐患突出的学校挂牌督促整改,直至安全隐患得到排除。厦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等部门都十分注重校园安全例会分析制度,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和市教育局保卫处开设了“平安高校”例会制度,每月召集在厦高校通报情况,分析“平安校园”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讨解决办法。
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长泰县注重抓好基础性工作,突破了原有校园治安综治模式,建立了校园治安保卫大队、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队、学生平安队和心理宣传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浦城、政和、松溪、光泽等县成立了校园治安“特勤大队”、“督查大队”及“巡逻大队”等,初步形成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督查网络。三元、沙县、永安、大田等县(区)在城区建立了专职治安巡逻队日夜巡逻,三明全市有130所学校周边建立了定点巡逻制度,有效地维护了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福建师范大学注重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开展警校共建,在机制上抓主动,在措施上抓互动,在人员上抓联动,在宣传上抓发动,为创建“平安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福建农林大学狠抓“四移”,即工作重心下移、工作标尺上移、工作关口前移、工作范围外移,确保校园平安,筑牢了创建“平安校园”的根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做到各部门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设立安全员,每月末向保卫科交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月报。在班级中建立信息队伍,及时联系沟通信息,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把工作开展在前头,处理在萌芽状态。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福建教育学院成立并不断完善“学生110办公室”、“校园110”,挑选优秀学生干部担任骨干,培养学生自我服务、自防自治的能力,有效地推进了创建工作。
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学校安全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势头。从今年上半年统计情况看,1-6月份,全省师生非正常死亡共135人,其中,校园内和由学校组织的活动事故死亡人数10人,占省政府下达我厅控制指标的20%,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9人)发生1起,占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的100%。其他各种非正常死亡人数125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5%,其中溺水死亡63人,占死亡总数的50.4%,交通死亡24人,占死亡总数的19.2%。从总的看,1-6月份全省学校安全工作比较平稳,师生死亡数略低于与去年同期,较好地控制在指标进度之内。
五、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形成合力
各级综治、教育、公安、工商、文化、司法、交通、卫生、电信、新闻出版、共青团等部门按照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找准位置,守土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为我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安部门认真贯彻公安部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在治安、交通、消防、网络安全和禁毒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文化部门以查处网吧违法经营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聘请了一大批政法、教育、关工委等部门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网吧社会监督员,经常性开展督查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团省委、司法厅、教育厅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发动广大律师对中小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绝大多数中小学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据统计,仅去年就新增派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734名;全省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总人数增至5723名,派驻保安员3719名;新增派为学生上放学维护交通秩序民警6462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学校安全防范的能力。卫生、工商等部门对学校内食堂的饮食卫生和校外周边的饮食摊点、三无食品等进行了多次整治,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宣传、新闻出版等部门对有害出版物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整顿,有效地优化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莆田市、南平市实施从源头上遏制中小学生进入社会营业性网吧、游戏机场所活动,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了以整治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室为主要内容的“远离网吧、从我做起”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对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游戏机室坚决给予取缔,并每周汇报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每个月召开一次情况分析汇报会,每周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跟踪上报专项整治的效果和情况,并不定期深入基层学校周边检查督促明察暗访,掌握校园及周边安全信息,确保整治的力度和效果。漳州市综治、教育、公安、文化、卫生等部门加大力度,认真开展学校周边治安专项整治,组织力量开展摸排,建立学校周边治安卫生台帐,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机等场所进行清理,今年来共清理网吧、游戏机室19家,台球场所3家,歌舞厅1家,查处未办理手续的出租房3家,取缔乱摆摊点50余家。在原有的基础上增设校园治安执勤点13个,增派校园治安保安员6人,法制副校长8人,有效地治理了校园周边环境。政和县每学期初由县综治委、县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牵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督查大队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重点整治,督查大队及中队定期组织队员,对“三厅两室”、网吧、迪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校园周边饮食店和流动摊点、重点路段的交通秩序、校内外住宿生食宿安全及学生周末返家乘车安全等方面,每周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检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有效地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鲤城区公安分局开展了受理报警救助进校园、帮教感化矫正进校园、排查化解矛盾进校园、治安防范措施进校园、法律援助维权进校园、法律道德宣传进校园等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平安校园”工作的开展。上杭县公安部门注重各警种协调配合,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尤其对学生上下课和夜间的巡查力度,并对重点路段和易发案件部位进行重点防控。福州上街公安分局主动与上街镇政府、各学校保卫部门进行横向联系,建立了镇、校和村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例会制度,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和预警机制建设,广辟信息来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掌握工作主动权。集美大学与地方综治、公安等机关建立了警校共建的工作机制,集美派出所在集美大学开辟了网上“电子警务室”专栏,介绍防盗、防骗等安全防范知识及周边治安动态,同时在学校设立警务室,把校园纳入夜间巡逻的重点,有效防止刑事案件的发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警官职业学院结合学校特点,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了共建关系,积极发动师生参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稳定工作,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组织学生深入学区各街道、公共场所开展治安巡逻、维护交通等实践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学区的安全稳定。
实践证明,加强平安建设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础,得到了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和家长的一致拥护。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学校创建“平安校园”评估标准》,力争通过四年的创建,使全省95%以上学校都达到“平安校园”的标准。从去年起,已开始第一次“平安校园”创建的评估验收工作。到目前为此,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5673所,已经通过“平安校园”评估验收4243所,占全省学校总数的27.07%,其中高等院校85所(含10所独立学院),通过评估验收27所,占高等院校总数的31.76%。中小学12067所,已有3854所通过了评估验收,占全省中小学总数31.93%;幼儿园3521 所,已有362所幼儿园通过了评估验收,占全省幼儿园10.28%。通过评估,促进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推进,也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应当说,通过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特别是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过程中,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不断得到加强,治安环境也不断得到好转,“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逐年下降。二是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群防群治网络更加严密;三是学校化解矛盾纠纷水平逐步提高;四是学校师生安全感不断增强。各地普遍把创建“平安校园”与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学校评比、教师的考核奖惩等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这次会议还将各地各校在创建工作中总结的36篇经验材料汇编成册,这些经验从各个侧面反映了各部门、各单位和学校在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是全省一年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缩影。其中有综治部门牵头负责,扎实有效地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适时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努力营选良好的育人环境;有公安部门认真贯彻“八条措施”,实施公安工作“六进校园”,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组织领导职能,努力加强校园保安队伍建设,扎实进行督导检查;有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强化措施,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校园。这些经验,来自各部门、各学校的工作实践,看得见,摸得着,学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很见效,符合各地各校的实际,希望各地各校结合本地本校的情况,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做法,取长补短,灵活应用,使这些典型经验对全省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起到一个很好的推动作用。
下面,我就进一步深入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工作,强调四点意见:
一、落实责任,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机制
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是建设“平安福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迫切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一年多来,经过全省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平安校园”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随着教育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将更加艰巨。各地各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把工作部署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中,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学校单位责任制。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整体推进,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全面落实“平安校园”的各项措施,建立起“平安校园”建设的有效工作和管理机制,真正把“平安校园”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学校),落实到责任人。
二、真抓实干,全面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开展“平安校园”建设,要把着力点放在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上,放在解决师生和社会关注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上。当前,我省校园安全稳定形势总的是好的,但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问题仍然不少,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省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治安情况还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个别学校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着麻痹、侥幸心理。在校园设施和管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学校在食堂卫生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有些学校的消防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一些未经批准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设施不合格,安全隐患大。去年以来,我省遭受了多次强台风和洪涝灾害,又增添了不少危房和其他安全隐患。2、不法之徒滋扰校园,侵犯师生人身财产的案件仍居高不下。至8月底,全省师生在校内外遭歹徒杀害的达13人,目前,这些案件均已侦破,但仍有2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未抓获。另外,青少年学生之间以大欺小、以强欺弱、敲诈勒索,因各种矛盾纠纷引发打架斗殴甚至动刀流血的情况仍时有发生。3、违规经营的网吧、“三厅两室”仍在不同程度地影响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不法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的现象屡禁不止,虽经多次整治,仍效果不佳。这个问题,不仅中小学反映强烈,高校也反映很强烈,急需进一步加大力度进行整治。4、校园周边尤其是学校门口附近的黑摩的、流动摊点、“口袋书”、“三无食品”等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学校的交通、饮食和精神文明建设产生较大的影响。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任重道远,我们不能盲目乐观。我们要认真总结一年多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经验,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既要看到已取得的成绩,又要看到当前存在的影响我省学校稳定和安全的突出问题,充分认识创建“平安校园”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争取取得更大成效。各地各部门在“平安校园”建设中,一定要紧紧抓住影响当地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策措施,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预防溺水和新校区周边治安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强化督促检查,狠抓薄弱环节的整改。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关系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必须从人防、物防、技防上去落实。前不久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对全省高校的安全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摸底,发现一些高校的领导对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舍不得投入,在机构、人员、经费、设施、管理、教育等方面都不够到位。例如,在安全保卫机构方面,全省75所高校没有独立设置安全机构的16所,占全省高校的21.3%,其中公办高职高专5所,占全省公办高职高专的15.2%,民办高校8所,占全省民办高校的44.4%。在经费投入方面,全省33所公办高职高专,只有福建金融职业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平师专、宁德师专4所学校有安全专项经费(分别为28、6、3、1万元),其他29所学校均没有安排安全专项经费。而全省18所民办高校,都没有安排安全专项经费。我们要督促各高校尽快设置安全保卫机构,配备机应的工作人员,并提供一定的专项经费,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夯实基层,切实提高学校自我管理和防范能力
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筑牢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立足学校,把安全责任落实在基层。提高学校自我防范能力是创建“平安校园”的关键。我们要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突出“三个强化”:一是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有序。要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校园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力度,切实抓好学校学生宿舍、食堂、校门、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管理和治安防范,加强特殊学生群体的教育管理。对心理有障碍学生及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或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帮助他们化解心理矛盾,防止发生偏激行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方面教育他们自强自立,乐观面世,做生活的强者,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解决他们顺利完成学业问题。二是强化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力度,努力从源头上加以预防和控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层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及时做好矛盾分析、排查、调解工作。要加强信息报送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的预测分析。我们要坚持组织工作做在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指导思想,及时研究和分析矛盾纠纷的成因、规律,科学地预测矛盾纠纷的发展倾向,提前制定出措施和预案,牢牢把工作主动权,切实将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防范。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综治工作网络,随时排除各种纠纷,预防矛盾激化和转化导致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的矛盾不出学校,大的矛盾不出教育系统。三是强化预警机制,增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党组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我们分别制定了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事件的预案,修订了《关于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与信息应急处置预案》、《关于妥善处理涉日游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和《关于妥善处理防汛救灾的应急处置预案》等。最近,根据教育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又制订了《福建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并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演练,确保预案的可靠性、可行性,提高学校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事件的应对能力。
四、强化合力,推进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平安校园”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实行齐抓共管、专群结合,共同推进。我们要以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为平台,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重视发挥综治、教育、公安、工商、卫生、文化等综治成员单位的作用,主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经常利用召开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及综治委学校周边治安领导小组会议或相关的会议,通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情况,分析各时期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研究整治对策。要对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认真调研、加强指导。综治、教育、公安、文化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尤其是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既要抓好所辖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创建工作,又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各类学校平安创建工作的指导,扩大创建覆盖面。要继续抓好《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落实工作,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抓好高校校园“110”和中小学校园报警点的建设。要及时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无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及责任事故发生。要配合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基础设施,合理规划校园及周边的交通路线。要进一步加强对校车的管理,保证运送师生的交通工具的安全可靠。要努力维护学生宿舍、校园教学、生活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良好的安全治安秩序,使师生员工对校园安全治安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同志们,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推进综合治理的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薄弱环节整改,抓好各项部署的督促检查和落实。最近,我们根据一年多来创建“平安校园”的实践和各地的反映,对《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试行)》稿进行修订。在修订过程中,办公室的同志广泛征求各地各校的意见,几易其稿,这次会上也正式发给大家,希望各地各校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平安校园”创建评估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努力以创建工作的更大成效,圆满完成好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努力把“平安校园”建设推向新水平,不断开创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综治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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